本次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从2006年7月至12月,分为部署、落实、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06年7月初-2006年7月31日)。召开动员大会,并利用媒体发布通告,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各成员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分析药品市场现状,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具体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设立投诉电话,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行动阶段(8月1日-11月10日)。各成员单位组织力量,按照职责范围和实施方案对辖区药品市场进行集中行动,全面清理查处医药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选择有影响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1日-12月20日)。全面总结工作成果,综合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制定预防、整改的具体措施,树立先进典型,完善监管责任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本次整顿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这次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是我市药品市场监管一次全面、系统的整治工作,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求真求实的态度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制。
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度。要按照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注重实效的要求,做好整治行动动员工作,明确整治工作目标、重点、步骤、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紧密结合“基层基础年”建设,加强基层综合执法工作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导,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三)突出重点,齐抓共管,加强部门之间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突出整治工作的重点,把日常工作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领导小组,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协调行动,联合执法,夯实齐抓共管基础,形成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技术监督和信息化平台建设。
要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工作,重点抽验市场热销、使用量大和风险性高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作用,促进技术监督与行政执法的紧密结合。
要充分利用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网络管理系统和药品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药品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机关之间监管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