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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安全文明小区五条标准》和《深圳市安全文明小区摘牌降级限期整改制度》的通知

  第37项(10分)垃圾分类回收,及时清运,废弃物堆放规范,小区院落整洁卫生,得5分;卫生保洁、消杀除害和疾病预防等工作落实到位,“四害”密度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得5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第38项(15分)无乱搭建违章建筑,无乱开挖、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挂晒、乱摆卖、乱停放、乱拉管线、乱竖广告等现象,得15分;存在上述现象的酌情扣分。
  第39项(15分)楼层通道等公共场所和员工食堂、宿舍整洁卫生,得5分;屋顶干净无杂物,外墙清洁无污迹,得5分;无严重噪音、烟尘等污染,宠物管理规范,无伤人污染,得5分;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
  第40项(15分)根据小区实际,科学种树植草,搞好绿地养护,培育特色景观,绿化美化环境。小区内无成片黄土裸露,无杂草丛生;绿化率达到35%以上,得15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第41项(5分)保护文物古迹,珍惜自然资源,爱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珍稀动物,得5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八、活动好(60分)
  第42项(15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发〔2001〕15号)和《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深发〔2002〕9号)精神,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知荣明耻,诚信友爱,家庭和睦,敬老扶幼,邻里团结,守望相助,共享小区平安和谐,得15分;发现有突出的邻里纠纷问题和乱扔杂物、乱倒污水、随地吐痰、高空抛物、虐弃老人孩童等不文明现象的酌情扣分。
  第43项(15分)大力开展安全文明小区创建、社会公德、爱国主义、抵制邪教、禁毒扫黄、防火防盗、计划生育等宣传教育活动,得5分;积极组织小区居民群众参与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得5分;小区居民对安全文明创建活动知晓率达到95%以上,得5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第44项(15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活动,推进“法制进社区”工作,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得15分;对普法和“法制进社区”工作不重视、不落实的酌情扣分。
  第45项(15分)经常组织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活跃小区居民生活,形成有特色的社区文化。开展文体活动做到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活动有组织,情况有记录,得15分;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活动次数较少、无活动记录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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