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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安全文明小区五条标准》和《深圳市安全文明小区摘牌降级限期整改制度》的通知

  第7项(20分)治安、户管、义务消防、调解、帮教、保洁、绿化、文体、计划生育等组织人员到位,管理规范,得10分,达不到以上要求的酌情扣分;上述队伍和工作人员没有发生侵犯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得10分;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每宗扣5分,扣完为止。
  第8项(20分)积极组织小区有关单位、小区居民和暂住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工作,组建义务治安联防队,得10分;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取得成效,得10分;未组建群防群治队伍或工作效果欠佳的酌情扣分。
  三、管理好(210分)
  第9项(40分)小区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落实。治安、消防、巡逻、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人民调解、车辆管理、卫生保洁、环境绿化等方面工作落实,值班、资料保管等日常管理制度健全,得25分,每少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主要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小区基本情况动态管理一览表张挂上墙,式样规范,内容准确,及时更新,得15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第10项(50分)重视小区日常规范管理和动态管理。参照《深圳市安全文明小区日常管理常用表格》式样,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作和使用安全文明小区基本情况动态管理一览表、出租屋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出租屋(非自建房)信息登记表、出租屋(自建房)信息登记表、值班巡逻登记本、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登记本、店铺情况登记本、案件事故登记本、会议活动记录本、居民反映情况登记本等日常管理台账表簿,得30分,每少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各项记录、数据和电脑资料准确完整,及时更新,得20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第11项(50分)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数字化。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实行“旅业式”、“物业式”、“单位自管式”、“院区围合式”等出租屋管理模式,得10分;按照“房户合一”、“一户一档”原则,建立出租屋和租住人员档案,资料整齐规范,准确掌握小区内出租屋和租住人员的基本数据及具体情况,得15分;出租屋和租住人员信息采集率分别达到95%以上,并做到及时录入更新,得15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和税费征管率达到90%以上,得10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酌情扣分。
  第12项(30分)社区民警熟悉小区基本情况和治安状况,掌握常住、暂住人员和出租屋基本情况和数据,得10分;及时分析通报小区治安情况,指导小区治(保)安队伍和居民做好防范工作,完全掌握重点人口、帮教对象的有关信息,得15分;治安信息收集上报制度化、规范化,得5分;达不到以上要求的酌情扣分。
  第13项(20分)车辆管理规范,停放有序,机动车管理做到“四有”(有停车场,有防盗设施,有专人管理,有出入登记),得20分,每少一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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