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2:
辽宁省县(市)财政综合绩效评价指标解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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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指标名称 │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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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地区税收收入(万元) │指标解释:包括缴入各级国库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
│ │ │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 │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
│ │ │契税等。不包括由海关直接征收的关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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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指标解释: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
│ │(万元) │业计划亏损补贴、纳入预算内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
│ │ │收入、其他收入等。不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未纳入预算内│
│ │ │管理的预算外收入,以及缴入上级金库的预算内收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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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地区税收收入增长率(%│计算公式:报告期地区税收收入-基期地区税收收入/基期地│
│ │) │区税收收入*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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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算公式:报告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基期地方财政一 │
│ │增长率(%) │般预算收入/基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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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算公式:报告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报告 │
│ │中税收收入所占比重(%│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0% │
│ │) │ 评分办法:该指标居44个县│
│ │ │(市)平均水平的,不加分也不减分;每高于平均水平1个百 │
│ │ │分点,加1分;反之,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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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财政自给率(%) │计算公式:报告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报告期地方财政 │
│ │ │一般预算支出 评分 │
│ │ │办法:该指标居44个县(市)平均水平的,不加分也不减分;│
│ │ │每高于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加1分;反之,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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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财政供养人口系数 │指标解释:财政供养人口是指由各级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
│ │ │位人员。 │
│ │ │ │
│ │ │ 评分办法:该指标居44个县(市)平均水平的,│
│ │ │不加分也不减分;每低于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加1分;反之│
│ │ │,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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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政府债务 │评分办法:当年到期政府刚性债务(含主权外债、中央再贷 │
│ │ │款、国债转贷)偿付率达到100%的县(市),加10分,每减少1│
│ │ │个百分点,减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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