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妥善解决企业办学问题的意见
(长政发〔2005〕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农村教育改革,促进我县农村教育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就妥善解决企业办学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教兴县战略的部署,以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为目标,深化农村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企业办学能力,促进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为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就读安全,减轻农民负担,本着"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企业中学布局。将向阳川林场中学、北岗参场中学撤并至新房子镇中学;将宝泉山参场中学、撩荒地林场中学撤并至八道沟镇中学;将西岗参场中学撤并至十三道沟中学。
三、各企业要继续办好小学,除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外,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教育行政部门及企业对企业所办小学要做到"三个不变"、"三个深化"、"三个保证"、"三个提高",即:经费渠道不变,人员隶属关系不变,领导关系不变;深化改革,深化管理,深化指导;保证办学经费,保证教师数量和质量,保证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校园美化水平,提高督导水平。
四、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学校的指导,协调学校选聘教师,搞好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常规教学管理,指导企业学校开展好各项教学工作。督导部门要建立健全对企业办学的督导评估制度,定期进行全面、深入的督导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及时解决各企业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地方学校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做好撤并企业中学工作。要解决好校舍、教学设施不足等实际问题,在学习和生活上给予企业学生,特别是特困学生更多的关注,尽量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降低辍学率。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安全,真正把学校办得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
六、原办学企业要做好撤并企业中学的组织、动员工作。在妥善安置好非国办教师的基础上,加强对企业中学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管理,桌椅、信息技术设备、实验器材等教学设施要一次性归并地方中学管理,原企业中学校舍等不动资产全部划归当地小学管理和使用,确保学校固定资产不流失。撤并中校的企业要为接收校投入相应额度的资金,以解决地方学校因接收学生后出现的校舍、食堂、宿舍及教学设备不足等问题,保障企业中学合并到地方中学后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