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溃坝情况的紧急通报
(陕政办发明电〔2006〕2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6年4月30日18时许,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造成坝下9户群众74间房屋(废弃校舍34间)被毁,22人被淹埋。目前5人被救(重伤1人、轻伤4人),尚有17人下落不明。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李建国作出重要批示:“全力以赴抢救被埋群众。全省各市、各部门都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办公厅4月30日的通知,全面做好近期我省安全工作”。陈德铭省长立即批示:“按应急方案,请省国土资源厅领导迅速到现场指导,省政府分管领导加强指挥调度,商洛市主要领导现场指挥,遇有新的情况和困难随时报告”。赵正永、李堂堂副省长也当即作出批示,要求商洛市立即组织公安、安监、工业、武警、民政、环保、卫生等部门,全力组织救援抢险,并做好沿河水质监测、严防发生污染。在外出差的洪峰副省长两次电话指示正在赶往现场的省环保局何发理局长,要求尽快调专家赶到现场进行监测,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污染,严防污染波及汉江水源。受省委书记李建国和省长陈德铭委托,4月30日晚,赵正永常务副省长连夜率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挥抢险,采取了紧急应对措施。
这起溃坝事故是继4月29日子长县瓦窑堡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之后,发生在我省的又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充分暴露了我省安全生产方面面临的严峻形势,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事故的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各设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逐一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特别是高危行业和矿山尾矿库坝,检查中要明确标准,夯实责任,发现隐患,坚决整改,及时排除,并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和重大节日安全检查制度,切实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6〕26号)精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企业和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格的防范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