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狠抓重点薄弱环节,扎实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加强江河、水库的防汛工作,强化对重点堤段、病险和在建水库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做好江河、水库的科学调度,严格执行水库度汛计划,严禁超汛限蓄水,病险水库要坚决实行空库迎汛。要细化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易发区的防御措施,落实监测人员,落实人员转移避险方案,对处于危险区的人员要坚决提前转移。要加强河道管理,全面落实汛期禁止采砂、采金、采石的规定,全面清除各类行洪障碍,基建项目在河道行洪区内的施工生产人员和设备必须全面撤出。要从防汛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加大投入力度,采取政府集中储备和商业代储的方式,备足备齐防汛物料,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应急调拨措施,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要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技术培训,真刀实枪地组织开展模拟演练,增强抗洪抢险实战能力。要进一步落实各类防汛预案,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技术交底,确保一旦发生汛情,预案能快速有效地启动实施。
四、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汛救灾责任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防汛救灾工作。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救灾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防汛责任体系。全省各级水利、防汛部门要全面掌握汛情动态,及时、科学、有效地组织防汛抗洪的相关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滑坡监测的责任和措施,进一步完善滑坡危险区应急避险方案;铁路、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要落实好在建项目的安全度汛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保障预案,确保交通运输和通信安全畅通,确保电力正常供应;省工交办、省国防科工委等单位要落实好所属企业的防汛工作;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尾矿坝防汛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应急保坝措施;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的防洪安全管理,保证中小学校防洪安全;民政、卫生部门要提早做好对洪涝灾害的救灾准备,一旦发生灾害,确保群众能有水喝、能有饭吃、能有衣穿、能有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确保灾后无大疫。要加强军民联防,及时向部队通报情况,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抗洪抢险中的主力军和骨干作用。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督查检查,建立汛期防汛工作的督察考核制度,做到汛前明确责任,汛中严格督察,汛后全面考核。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陕西省防汛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责任。洪涝灾害突发性强,防汛救灾涉及面广,必须实行有效的统一指挥调度,协调各方力量,抗御暴雨洪水灾害。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服从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密切协同作战,令行即行,令禁即止,确保防汛救灾工作有序进行。汛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防汛信息和通信联络畅通。遇突发性灾害事件,要及时组织处置并迅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