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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拟定的天津市2006年电力平衡预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拟定的天津市2006年电力平衡预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6]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经委拟定的《天津市2006年电力平衡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天津市2006年电力平衡预案

  前言

  近几年,为了缓解国内煤电油运全面紧张的状况,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并相应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特别是加快了电力建设的步伐,使全国性电力供应不足的局面从 2005年下半年开始逐步得到扭转,总体有所改善,电力供需趋向平衡。尽管如此,根据分析和预测,2006年我国局部包括华北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在用电高峰期依然面临供用电紧张的形势。
  我市的经济发展一直保持着较快、良好的态势,城市功能全面推进建设和稳步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都迅猛地拉动全社会对电力的需求。尤其是近年来夏季高温时节,全市用电负荷增长强劲,电力供需矛盾突出,形成季节性电力相对紧缺的局面。今年6月至9月期间,我市的电力供给仍将总体趋紧,预计最高电力负荷715万千瓦,较去年同期增加100万千瓦,增幅达16.25%;电力缺口将突破70万千瓦。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为应对即将到来的夏季用电高峰,确保我市重点部位和人民生活的电力供应,做到有序用电,市经委会同市电力公司编制了《天津市2006年电力平衡预案》,以平衡可能出现的电力缺口。
  本预案在2005年电力平衡预警方案的基础上,作了适当的调整。

1 总则

  1.1 为了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供用电秩序,防御并降低因电力供应短缺或电网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及损失,有效缓解天津地区电力供需矛盾,在《天津市2005年电力平衡预警方案》(津政办发[2005]36号)的基础上,编制本预案。
  1.2 本预案设立A至E共五个预警级别,各级别均配套相应平衡措施,总计安排用电负荷至少75万千瓦,用于平衡各级别的电力缺口。本预案同时建立电力平衡的应急措施,用于紧急情况下的短时电力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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