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4.抓好农业节能。积极开发推广节能型农机,在农业节能技术改造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大力推广应用型节约型耕作、播种、施肥、施药、灌溉、旱作农业、沼气综合利用和高效炉灶等,扩大节能普及面。建设秸秆制气项目,增加农村气站建设,改善农村能源消耗结构,全面提高农业节能水平。
  25.开展商业、民用、机关节能。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高效节电照明产品,对公用照明设施进行节能改造,尽量采用自然光照,实行“绿色照明”。合理控制公共场所照明强度,严格路灯、景观灯管理,科学调整开放时间。降低空调使用时间,合理调控温度,公共建筑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不高于20摄氏度。控制政府机关等部门办公设备用电,减少计算机待机能耗,重新按定公务用车编制,控制车辆规模,降低公务用车油耗,努力节约办公用品开支,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及办公用品。
  (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26.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科学规划用地。珍惜土地资源,严格按土地利用规划使用土地,盘活土地存量,搞好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加快建设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新型开发区,大力实施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的“三集中”战略。有序开发和集约利用沿海滩涂、盐碱荒地,科学围海造陆,启动天津港南部围海造陆工程。建立完善土地利用评价体系,制定不同行业土地利用定额标准,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和产出效益。
  27.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发展省地型建筑。提倡建设多层厂房,从严限制建设单层厂房。引导住宅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小户型中高层住宅。逐步扩大禁止使用粘土砖范围。加快新型住宅建筑结构体系、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工作,积极推广使用。
  28.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工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挂钩试点,将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实行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化、有特色、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的新型小城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强化原材料节约。
  29.加强对机械、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树立绿色制造理念,以保证质量和功能为前提,在产品设计、制造、使用到报废的整个过程中,加大新材料的应用力度。推行产品生态设计,鼓励采用小型、轻型、再生材料,节约使用钢材、木材、铁矿石、有色金属、化工等重要和紧缺原材料。改进生产工艺设计,推广产品数据管理和物料需求计划等信息技术,严格原材料消耗定额,更多利用边角余料、再生材料,提高原材料利用率。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