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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9.建立循环经济产业链和示范区。依托优势产业和新上项目调整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搭建石化、汽车、优质钢材、电力与海水淡化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建立以石油炼制为源头的石油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重点发展石化、海洋化工、一碳化工和能源综合利用,延伸塑料、化纤、橡胶和精细化工等产品链。建设汽车整车、零部件生产和代谢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开发区汽车产业群和汽车分解与汽车废物回用的代谢链,形成资源的闭环流动和循环利用。构建海河下游优质钢材和无缝钢管为龙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行业的整体集成、系统优化,大幅度降低水资源和能源消耗,努力实现废水零排放。开展工业副产品及余热资源的回收循环利用,吨钢能耗、水耗和资源消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设以北疆电厂为依托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将发电、海水淡化、制盐、化工、建材等项目结合,实施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搞好企业间产品链的有机链接,实现区域或企业群资源循环、连续利用,废物最小排放。规划建设大港石化、开发区生态工业、汉沽电水盐联产、海河下游优质钢材、静海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华苑生态工业等循环经济示范区,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集中区域,带动全市循环经济的发展。
  10.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以沿海都市型农业为方向,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因地制宜地推广各种生态农业模式,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加快农业生产集约经营,有效控制和治理面源污染。发挥蓟县、宝坻区作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示范作用,争取其他区县进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行列。继续开展市级、区县级生态村的创建和评选活动,树立若干生态农业的典型,建设一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11.搞好新能源开发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对生物质能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建设10万千瓦时风力发电场,开发新型太阳能利用技术,加强太阳能一体化建筑节能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综合利用,减少废物排放量。以化工、轻工、冶金、有色金属、电力、建材、汽车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组织实施工业废水零排放技术、再生水回用技术、废渣和废气利用技术、能源和原材料节约利用技术等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开发项目。抓好粉煤灰、酒精糟液、二氧化碳、沼气、制盐母液和碱渣钢渣铬渣的综合利用及有色金属和稀贵金属的回收利用等重点项目。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制度,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12.合理利用再生资源。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工程建设,整合现有回收站点,加快建设社区再生资源收购亭、再生资源初级加工分拣中转站和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尽快形成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鼓励企业加工、利用废旧物资,推进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污泥资源化利用,支持废旧金属再生利用以及废旧家电、计算机、电池和其他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开展旧轮胎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利用。引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向回收、加工处理、再利用的方向发展。做长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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