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调配调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管理职能。
(十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合理、高效的用人机制。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聘任制,教师聘任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改革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积极试行民主推荐、公开选拔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的办法,从竞争中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加强对教师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考核,逐步推行结构工资制,拉开分配差距,提高优秀、骨干教师待遇,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建立教师交流制度和城镇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城乡结对、互派教师、学习交流,帮助乡村学校提高师资和教学水平;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乡村中小学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十七)规范中小学后勤服务管理,支持勤工俭学事业发展。凡进入教育系统从事生产、营销活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监察、质监、物价、卫生、工商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教育市场准入制度。学校后勤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严禁强行摊派和误导学生消费;学校的食堂、小卖部以及其他为学生服务的经营活动归口学校统一管理,取缔私人承包和个人租赁;在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提供疾病预防、保险、学习生活用品等项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基地,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为农村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土地作为学生劳动实践勤工俭学场所和寄宿制学校的蔬菜基地。
四、加强领导,营造有利于农村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八)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的思想,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学校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主渠道、主阵地,要在广大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优秀民族传统教育、行为规范养成教育、诚信教育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
中小学生守则》、《中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心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研究德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创新德育方法和手段,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学校的团队建设和班主任工作,建立起与家庭、社会紧密结合的学校德育工作网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纠正单纯追求升学率的偏向,改革考试与评价制度,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加强体育和艺术教育,真正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