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
(恩施州政发〔2004〕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和《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04〕26号),积极深化我州农村教育改革,推进我州农村教育健康发展,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农村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一)深刻认识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重要作用,把农村教育工作摆在整个教育工作重中之重。当前,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加快推进,急需培养大批中初级专门技术人才,我州教育普及程度不高,农村教育发展不够,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程度较低,先进的实用技术难以推广,开发和提高人力资源刻不容缓;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等,都迫切需要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没有农村教育的振兴,没有农村教育所提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就难以实现农村的全面小康。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把加强农村教育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大力推进农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发展农村教育的首要目标,切实巩固和提高“普九”成果是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教育工作的第一要务。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教力度,完善义务教育政府入学通知书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初中毛入学率要保持在95%以上。建立完善流失生报告及劝返制度,州、县市建立救助贫困生工作机制,多渠道筹措助学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减少学生辍学,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到90%以上。努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农村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条件,逐步化解初中“超级大班”,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的办学质量和效益。到2010年,力争全州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使全州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年以上,农村新增劳动力都能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农村从业人口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