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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转州发改委关于加强2005年全州重点项目建设责任目标管理意见的通知

  三、加强协调,创优环境,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争取和实施重点项目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加强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做到不回避矛盾、不上交矛盾。要着力解决电力、燃料供应等基础条件,继续在征地拆迁、设备安排、交通运输、供水供电等方面对重点建设项目予以优先安排。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乱收费、乱摊派和乱罚款;各级公安机关对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项目全程管理

  严格执行“四制”,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全程管理。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对重点项目全程负责;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监督检查,防止违规行为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和工程质量领导终身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招标投标管理,严格执行《恩施州招投标综合管理实施规定》,严禁招投标“暗箱”操作和工程监理流于形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豆腐渣”工程;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落实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广开思路,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继续坚持一手抓重点项目建设,一手抓重点项目储备。各县市、各部门要深入研究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政策,准确把握国家支持的项目和扶持的重点领域,结合各自的发展思路和行业规划,扎实、超前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要按照2005年38个重点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项目领导班子,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专班,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严格按照项目前期工作的程序,切实抓好项目申报、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基础环节,特别是要做好项目立项前的基础性前期工作,培育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形成良性储备机制,以保持经济发展的后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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