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建立法律、经济、行政手段相配合的综合治理机制;健全和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企业约束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逐步推行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建立保障环境执法的投入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30日以前)。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8月10日)。各地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重点污染问题、2003年和2004年挂牌督办的问题进行深入检查,对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确定第一批挂牌督办名单。各县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于7月22日前,将辖区内的挂牌督办事项报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整治阶段(8月11日-10月10日)。各地要对清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清理“土政策”,公开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确定第二批挂牌督办名单,并于8月25日前将第一批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和第二批挂牌督办名单报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批挂牌督办问题的整改情况于9月12日前上报。
(四)总结阶段(10月11日-11月20日)。各地认真总结本次环保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认真加以落实。10月25日前将《2005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州政府及省有关部门。
附件
恩施州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彭 军 副州长
副组长:陈治斌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杨年汉 州环保局局长
刘 剑 州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谭根成 州发改委副主任
江 华 州经委副主任
余致荣 州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覃 力 州司法局副局长
王建明 州工商局副局长
谢华平 州安监局副局长
谭帮见 州环保局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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