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食品加工监管。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大力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一是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企业生产条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2005年9月开始对新10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罐头、方便面、饼干、速冻面米、冷冻饮品、膨化食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进行无证查处。对于国家于2005年1月启动市场准入的13类产品(糖果、茶叶、酒类、糕点、酱腌菜、果脯蜜饯、炒货、可可、咖啡、水产加工品、挂面、淀粉及其制品),要在认真做好专项调研和普查等准备工作基础上,组织食品生产企业积极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时组织进行现场考核评定工作。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安排和部署,逐步在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制定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制度,在加强巡查、回访、年审等工作的基础上,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月通报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查频次,实施定期检验。三是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不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四是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引导食品生产企业自律,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质保体系。
(三)加强市场流通监管。继续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改革步伐。建立和落实商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和销售质量承诺制度;推行重要食品“厂场挂钩”和“场地挂钩”制度;重点市场和超市的食品进货索票索证达到90%以上,力争2006年县(市)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95%,2007年达到100%;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进一步规范散装食品经营,2005年在全州大、中型综合性商场(店)、超市全面实施《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落实市场巡查制度,特别要加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流动摊点、食品商标和广告的监管,建立定期质量抽检制度,要根据季节特点对重点食品加大抽查频次,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制度。同时,积极推进12315“进社区”、“进村镇”,确保2005年农村维权点普及率达到65%,依托12315网络,充分发挥农村维权点的信息传递作用,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要把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农村食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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