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长政发〔200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全县春季火灾形势稳定,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春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县长担任,成员为县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建设局、教育局、民政局、外事旅游局、广播电视管理局、公安消防大队的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负责具体协调、解决全县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抓好春季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春防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消防管理规章制度,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各乡镇、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全面推动春季防火工作的开展。春季防火重点检查对象包括党政机关、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歌舞厅、养老院和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及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供电、供水、供气及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粮食、木材等可燃物资储存仓库、堆垛,广播电视、金融、交通和通信枢纽,城镇社区和农村村屯。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疏散通道出口、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制度、灭火预案及演练等。对检查中发现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和存在火灾隐患的,要严罚重处,同时落实整改责任人,坚决督促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于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不按执法机关要求及时整改,一旦失火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活动,确保社会公众了解春季防火安全常识;同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春季火灾案例,做到警钟常鸣,全面提高公民防火安全意识。
三、切实做好农村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