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
(恩施州政办发〔2005〕47号 2005年11月9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的要求,我州从2005年11月起正式启动换发二代证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二代证的换发工作
换发二代证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为提高人口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推进我国信息化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便利公民社会活动,加强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把换发二代证工作做成人民群众满意工程。
二、明确任务,落实工作措施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到2008年底,全州要基本完成16周岁以上公民换发二代证工作。目前,全州108个公安派出所配置的人像信息采集系统已到位,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完成,从现在起全面启动换发二代证工作,停止制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今年我州的换发任务为20万张,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完成换发任务。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和指导本辖区换证工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解决换证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换证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大保障工作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解决人员、经费、设备、技术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为集中换发二代证提供有力保障。一是筹措设备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各县市政府要做好人像采集设备所需经费的保障工作。二是保障工作经费。公安机关要勤俭节约,科学理财,努力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三是落实减免政策。各级政府要积极落实城乡困难居民二代证工本费减免政策,对因减免工本费形成的经费缺口,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三)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换发二代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换发二代证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公示换发证的收费标准、办事程序,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全面了解换发二代证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换发程序,提高公民依法申领和使用二代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我州换发二代证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