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更新工作。调查更新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报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备案;调查更新成果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调查更新成果与原上报数据差距较大时,报国土资源部地籍司抽查核实。
(三)专题研究和部门用地规划工作(2006年7月至11月)
开展并完成12个专题研究和部门用地规划工作,根据专题研究的进展情况,适时进行专题研究和部门用地规划的论证工作。
(四)制定规划大纲(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
确定总体用地结构与布局,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后,报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审定。
(五)规划方案编制(2007年2月至4月)
编制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文本、规划方案说明和图件等成果。
(六)规划论证与完善(2007年5月至7月)
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并组织论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
(七)规划上报审批(2007年8月至9月)
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报国土资源部审查,并按照有关程序组织规划报批工作。
(八)规划成果整理、上报审批和备案(2007年10月至11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批准后,按照有关要求整理规划成果,并组织上报审批和备案工作。
(九)建立动态管理信息系统(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
开发、完善现有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软件,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八、组织领导
成立哈尔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组织和领导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各区、县(市)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并加强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和联系,确保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哈尔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世华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