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检查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如实汇报工作、填写调查表,并于7月20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
(二)区县检查。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可参照本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并于8月10日前将检查《
行政许可法》的执行情况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
(三)调查测评。执法检查工作组将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个别走访、社会调查和查看相关资料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市)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真实情况。
为了让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发表意见,执法检查工作组在哈尔滨人大网站www.hrbsrd.gov.cn上开设网上调查,公布举报电话0451-84651038、84681400和电子信箱hsrdfgs319@sohu.com,也可采取书面形式反映给市人大常委会,地址:道里区友谊路307号,邮编:150018。
(四)检查抽查。8月初,执法检查组利用四天时间,集中进行检查、抽查工作。
第一天: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厅,听取《
行政许可法》专题辅导讲座;下午,听取市政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汇报,会后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进行检查。
第二天:执法检查组分两个组对市政府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重点部门(每组检查2-3个部门)进行检查,听取其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汇报。
第三、四天:对区、县(市)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抽查,每组检查一区一县(市)。
人员分组、具体检查抽查时间等另行制定具体方案。
(五)综合起草。执法检查工作组研究起草检查《
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汇报。10月份,执法检查组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关于检查《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检查的组织
执法检查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工作。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室负责日常执法检查和统一执法检查的服务工作。研究室负责执法检查的新闻报道工作。办公厅负责会务和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