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突出引进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再创新。围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战略任务,在重点领域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和高端技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引进技术和项目的服务力度,防止盲目引进和重复引进,防止引进产业低端、高污染、高耗能、低附加值的项目。用户单位应吸收制造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共同跟踪国际先进技术的发展,并在引进技术和装备的同时,着力强化对引进技术和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确保通过引进技术提升自主研发水平和产业层次。
五、努力打造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自主品牌高地
17、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完善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政策措施,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国内外申请专利。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在职务发明的价值评估中,加大对发明者的保护和激励。进一步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力度,提高专利纠纷调处水平。建立知识产权预警、监管系统及执法协作、涉外应对和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监管力度。
18、建设我市标准化管理平台。建立标准化工作地方性法规,对现有的技术标准进行全方位改造,变产品的制造、操作标准为商品的贸易标准。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定,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重点抓好农业标准化体系、推广体系、检测监测体系、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农业标准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19、鼓励和支持企业争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度的产品品牌。建立我市名牌产品评价体系,扩大名牌产品的影响力。完善争创名牌的激励机制,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全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省市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企业予以奖励。加强对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的保护,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牌等违法行为。
六、建设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
20、推动开发区及各类园区建设。推进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开发区“二次创业”,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软环境建设,努力使开发区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的重要载体。按照“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加强哈大齐工业走廊哈尔滨起步区和各科技园区的建设,突出园区特色,提升园区品牌,带动产业整体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努力扩大和提升哈尔滨农业园区规模和水平,发展农业科技开发区。积极吸引国际性研发机构和大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落户开发区和各类科技园区,鼓励自主创新型企业、科研机构、各类孵化器向开发区和各类科技园区集中,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开发区及各类园区建设研发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