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推进科技管理创新。切实把科技行政管理的重心从直接管理项目、资金转移到加强规划引导、制度建设、政策调控和公共服务上来,转移到组织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上来,转移到科技进步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上来,转移到提供优良的创新服务环境上来,转移到调动科技创新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来。建立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调联动的科技管理机制。改革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绩效优先、鼓励创新、竞争向上、协同发展、创新增值的评价机制和资源分配机制。实现科技项目实施、经费分配、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提高自主创新效率和效益。各级各类科技计划要更多地反映企业重大科技需求,更多地吸纳企业参与,更多地解决企业发展关键技术问题。
四、加大开放创新力度
13、推进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以对俄为重点,加大面向国内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引进国内外的人才、智力和技术。鼓励企业以委托研究、共同开发等形式,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研发合作,参与国家、省及市级科技攻关项目。鼓励国内外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投资主体来我市创办各种形式的创新机构,承担我市科研计划项目。
14、推动对俄科技合作战略升级。立足区位及产业基础优势,重点引进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高新技术和成果,推动区域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向纵深发展。建立和完善中俄两国双向资源信息库和哈尔滨国际技术转移服务中心,创建辐射全国各地、服务中俄合作的信息平台和服务平台。依托在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对俄合作中心,建设对俄科技合作中试基地,承担重大科技合作项目中试任务。加强对俄科技合作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发展对俄科技合作及对俄出口加工产业化项目。鼓励传统制造企业通过开展对俄科技合作,改进现有研发和工艺技术体系。引导和鼓励民营科技企业承担技术起点高、规模效益明显的对俄科技合作产业化项目。
15、加大区域创新合作力度。建立区域间科技创新合作机制,促进信息、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的流动,实现哈尔滨与东北地区创新活动的互动与创新资源的共享。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在全省创新体系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和中心城区在哈尔滨都市圈创新体系中的集聚辐射作用,使哈尔滨成为东北地区、黑龙江省和哈尔滨都市圈多层次创新网络体系的重要关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