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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务局等部门关于建立本市农村水务建设与管理新机制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务局等部门关于建立本市农村水务建设与管理新机制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6]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国土局《关于建立本市农村水务建设与管理新机制的意见》已经第118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建立本市农村水务建设与管理新机制的意见
(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国土局 二〇〇六年六月)

  近年来,本市农村水务工作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提出的要求,切实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在水资源保护、农民安全饮水、农业节水、水土保持和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稳步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有效促进了郊区水利现代化建设。但是,面对首都水资源紧缺的严峻形势,本市农村水务工作仍存在农业用水量偏高,农村污水治理任务重,乡村生态环境较差,农村水务建设和管理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05〕5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务转变,农村水利向统筹城乡水务转变,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现就建立农村水务建设与管理新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村水务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围绕实现农村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以政府安排补助资金为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主体,农村水务发展规划为依托,加强组织动员,加快农村水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村水务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原则。坚持规划先行、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将建立本市农村水务建设与管理新机制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农村水务建设取得实效。
  二、加强农村水务建设与管理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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