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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龙山小区C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龙山小区C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渝价〔2006〕44号)


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龙山小区C组团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申请》收悉。该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松石支路,土地性质为划拨地,规划用地面积30830 M2,总建筑面积72678.5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实测为58733.491M2,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实测为51935.79M2,经我局会同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审查,同意其住宅销售价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单套建筑面积符合市政府[2001]117号令规定面积标准

  的住宅,其销售基准价格: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30元(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618元)。在此基础上,你司在销售单套住宅时,其销售价格可根据楼层和朝向因素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能超过10%,下浮幅度不限。

  由于该项目住宅属市国税局干部职工出资修建,因而只能定向销售给市国税局干部职工,不得对外销售。

  二、计入上述价格成本的公摊部位有:外墙、筒体、管井、天面梯间等。

  三、代收费

  1.天燃气安装费;

  2.闭路电视安装费;

  3.住户直接与水电经营单位结算的一户一表安装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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