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州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及负责人9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全州70%的乡(镇)。
(4)卫生服务人员8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及专业技术、技能培训。
(5)有效干预措施覆盖75%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
(6)实施采供血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输血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上岗人员100%进行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临床用血90%以上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7)建立农村以乡村为主、城市以社区和家庭为主的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救助的社会支持机制。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75%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覆盖率全州,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90%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艾滋病致孤儿童100%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2.到2010年底实现如下目标:
(1)州艾滋病确认实验室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县(市)级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达到国家标准,艾滋病监测体系和实验室检测网络达到100%。
(2)全州15岁至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80%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5%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80%以上。人员流动较大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出入境口岸等公共场所95%以上设置艾滋病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并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3)州及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和负责人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全州80%的乡(镇)。
(4)卫生服务人员95%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及专业技术、技能的培训。
(5)有效干预措施覆盖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20%以下。
(6)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阻断艾滋病经采供血途径传播。以县(市)为单位,至少建立1个性病规范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示范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和完善2个至3个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推广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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