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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州“十一五”质量兴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争创名牌和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编制《延边州“十一五”期间争创名牌产品规划》,按年度进行细化分解和组织实施,落实培育、奖励、优惠等推进政策和扶持措施,进一步规范延边州名牌产品和延边州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评价、认定及管理工作,支持和鼓励企业生产优质产品,争创全国和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为加强质量兴州工作的领导,州人民政府调整质量兴州活动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名单附后),强化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各县(市)也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积极组织开展质量振兴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建立评价指标系统,抓好质量目标考核。选择一批工业企业作为全州质量水平评价指标统计样本,通过统计分析不同县(市)和行业企业的产品质量等级品率、质量损失率、工业产品销售率、新产品产值率等质量指标,并辅以标准、计量、认证、名牌工作成效和监督抽查合格率等指标,对各县(市)和各个行业质量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建立质量目标责任制,按年度对县 (市)和行业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整合质量信息,构建质量诚信体系。整合监督抽查、许可证、质量指标、标准、计量、认证及名牌、防伪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等数据资料,建设企业及产品质量信息综合数据库,建立产品质量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研究制订企业和消费者认同的科学评价指标,逐步建立完善的质量诚信体系,提高全社会的质量诚信意识,推动质量兴州活动向纵深发展。
  (四)完善质量奖励机制,落实优惠扶持政策。为支持鼓励各行业、各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州人民政府建立质量奖励制度,出台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对获准使用地理标志(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获得吉林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五)广泛宣传,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普及质量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开展实用有效的质量教育培训,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关心名牌的良好氛围。各新闻媒体加大对质量兴州活动的宣传,引导全社会重视、支持质量兴州工作。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开展经常性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努力形成核心技术和品牌产品。

  附件
  州质量兴州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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