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国风园8号楼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6〕220号)
天津市津城职工住宅合作社:
你公司《关于国风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河西区富有道承建的国风园8号楼3615建筑平方米砖混结构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304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平均销售价格不得超过上述审批价格。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