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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分级负责,切实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我州有省、市(州)、县(市)、乡(镇)四级法定的行政区域界线。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市)要抓紧抓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界桩维护工作。县(市)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县(市)各级行政区域界线及界桩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并与主管行政区划工作的业务干部、界线分布相关乡(镇)、基层民政助理、村委会或专(兼)职人员以及所聘村民签定以定线(段)、定桩、定人、定岗、定责、定薪、定奖、定罚、定时、定检为主要内容的界线管理和界桩管护合同,建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报告制度,并纳入部门和个人年终工作考核评比,使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逐步形成纵向包到底、横向包到边、责任到村到人的管理网络。
  (一)界线管理和界桩管护。各县(市)、乡(镇)不仅是县(市)、乡(镇)界线管理的主体,也是省界和市(州)界线管理的直接承担者,要对本辖区内的各级行政区域界线和界桩,按照与毗邻双方政府签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进行管理和维护。界桩损坏的要及时修复,移位的要复原,丢失的要在原位重新埋设。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经济建设等原因需要移位埋设的,在不改变原边界走向的前提下,由双方主管部门到实地共同埋设,测出界桩点位坐标,认真填写界桩登记表,拍摄界桩照片,连同情况说明一并报州民政局备案。
  (二)界线管理要求。各县(市)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各类行政区域界线每年进行一次自检,要同毗邻的同级界线主管部门每两年进行一次联检。每次自检、联检后,要形成自检、联检报告报州民政局。对省界和市(州)界线由州民政局会同界线分布县(市)与毗邻地区每三年联检一次。
  四、落实工作经费,为界线管理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各县(市)要按照《通知》要求,将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所需必要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界线管理环境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于每年春耕季节,在边界村屯显要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并利用村(屯)广播、宣传栏、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村民爱护界桩及遵守法定行政区域界线的意识,守法从事生产经营。要进一步明确边界走向及管理要求,以村(屯)为单位,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村(屯)周边各级行政区域界线带状图悬挂在村委会办公室,明确周边法定的行政区域界线走向及依法管理边界线的有关要求。要加大破坏、偷盗界桩者的打击力度,对破坏、偷盗界桩者严加追查,并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举报破坏、偷盗界桩行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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