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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06〕2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6年“五一”旅游黄金周即将来临,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和旅游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现就做好“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五一”是每年出游规模最大的旅游黄金周,也是人员流动的高峰期,做好各项旅游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是贯彻“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全省各级政府、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有关部门和旅游接待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确定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工作方针,落实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假日办〔2006〕3号)的各项要求,全面安排部署“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各级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提高综合协调和应急应变能力,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工作机制,制定好“五一”旅游黄金周总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密切协作,各负其责,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合力。各旅游服务接待单位要做好旅游者的组织招徕和接待服务工作,特别注意解决好旅游交通紧张的问题,旅游、民航、铁路、公路等部门要密切合作,提前做好旅游团队的客运计划,合理安排运力,保证旅游者进得来,出得去。

  二、突出抓好旅游安全工作

  确保游客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是各级政府和旅游行业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和相关工作部门,一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来认识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要在“五一”前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五一”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的重点,一是旅游交通安全,要从旅游车辆安全检查、驾驶人员安全教育、旅行社用车制度等基础工作做起,坚决杜绝旅游交通安全事故。二是旅游景区安全,要强化对旅游景区内的各种设施设备、风险性游乐项目和山岳型景区的路况检查,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三是大型活动安全,各地举行的旅游节庆活动和旅游景区与宾馆饭店举办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要充分估计人流集中后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精心制定好活动方案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万无一失。四是旅游团队安全,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外出旅游,要密切关注和掌握旅游目的地的安全信息情况,制定避险防范措施,时刻保持警惕。五是预防火灾、食物中毒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发生,继续关注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其他疫情,切实履行报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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