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编办等部门关于梳理和规范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意见(试行)的通知

  随后,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0个工作日)。同时,建设部门与统计部门建立联网信息平台,将施工许可情况与统计部门信息共享。
  四、政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项目(新征占用地)的办理流程
  (一)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有关手续。发展改革部门受理项目建议书批复申请并提出预审意见(中央、军队在京项目到建设部门办理选址意见通知书)后,书面征求规划部门意见。规划部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研究函复发展改革部门(建设部门),同时根据项目需要,告知建设单位相应地到文物、卫生、环保、园林绿化、水务、公安交通、广播电视、涉外项目审查、无线电、机场管理等部门办理有关许可或咨询有关意见。发展改革部门(建设部门)收到规划部门复函后批复项目建议书(20个工作日)(办理选址意见通知书,5个工作日)。
  (二)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有关手续。发展改革部门(建设部门)批复项目建议书(办理选址意见通知书)后,对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审查的项目书面征求交通部门的意见(20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同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查(10-30个工作日)、建设用地预审(20个工作日)、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7个工作日)和规划意见书(选址)(20个工作日)、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0个工作日)、不可移动文物的原址保护及对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20个工作日)手续。
  建设单位取得规划意见书(选址)后,对需要的项目,规划部门出具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30个工作日),并有选择地将审查结果抄送人防、消防、市政管理、体育、水务、公安交通等部门。
  发展改革部门(建设部门)根据需要,依据环保、国土、规划、卫生、文物等部门的许可或审查同意的有关文件,以及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20个工作日)(办理征地计划通知书,5个工作日)。
  (三)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建设单位可同时办理项目用地和初步设计有关手续。
  1.项目用地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可依次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个工作日)、征地许可(20个工作日;如涉及征占用林地,还需办理征占用林地许可,20个工作日)、划拨用地许可(20个工作日)。
  随后,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20个工作日)和房屋拆迁许可证(30个工作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