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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编办等部门关于梳理和规范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意见(试行)的通知

  2.用地有关手续。建设单位依次办理土地出让许可(20个工作日;如涉及征占用林地,还需办理征占用林地许可,20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个工作日)、国有土地使用证(20个工作日)。
  3.规划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有关手续。建设单位进行设计方案招标,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进行备案监管或提供咨询服务(30个工作日),同时将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根据项目需要有选择地抄送人防、消防、市政管理、体育、水务、公安交通等部门。
  随后,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同时办理消防设计防火审核(8或16个工作日)、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建设标准审查(13个工作日;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按系统审查)、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项目建设方案审查(20个工作日)和卫生条件、设施的设计审查(20个工作日)。
  (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且项目经核准或备案后,办理年度投资计划(10个工作日),同时根据需要在通过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建设标准审查和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项目建设方案审查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个工作日)。
  (四)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可根据需要同时办理掘路许可(20个工作日)、占路许可(20个工作日)、移伐树木许可(12个工作日)、移植古树名木许可(12个工作日)、避让保护古树名木措施许可(12个工作日)、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1个工作日;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按系统办理)、对依法需监管的项目进行施工和监理单位招投标过程监管(20个工作日)、进行施工图审查。
  随后,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0个工作日)。同时,建设部门与统计部门建立联网信息平台,将施工许可情况与统计部门信息共享。
  二、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投资项目(不具有规划意见书)的办理流程(核准类项目)
  (一)办理项目核准有关手续。发展改革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申请后,征求规划部门意见(20个工作日),对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审查的项目还需书面征求交通部门的意见(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建设单位核准前所需办理的事项。规划部门收到发展改革部门征求意见函后,研究函复发展改革部门,同时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告知建设单位相应地到文物、卫生、环保、园林绿化、水务、公安交通、广播电视、涉外项目审查、无线电、机场管理等部门办理许可或咨询有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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