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力做好“三农”工作气象保障。加快建设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的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系统,加强农业旱情和农林重大病虫害发生发展的气象条件预报、农村渍涝灾害预报技术研究和应用,完善全省粮食产量预报业务,建立粮食安全气象警报系统。加强山东气象兴农网建设,提高传输速度,丰富信息内涵,及时传递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的关键性、转折性、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及农业生产适用技术。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做好农业气候区划和气候风险区划工作,科学指导农村种植业结构调整。积极利用各种适用的信息传输手段,加快建立农村气象警报服务网络,使灾害警报信息及时到村入户,减轻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气象保障。
(三)强化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服务。坚持避害与趋利并举的原则,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把气象灾害预警体系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之中,各级气象部门要成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建立组织协调通畅、部门分工明确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针对当地多发气象灾害和潜在可能突发的公共事件特点,建设不同类型、满足不同需求的省市两级移动气象台。切实做好海上救援、森林火灾、雷电灾害、地质灾害、核污染、化学污染、传染病、暴发流行病等重大突发性事件的现场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及时组织气象灾害影响调查评估工作,建立畅通的气象灾情传递渠道。
(四)完善“海上山东”气象服务。加快“海上山东”气象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建立省级气象灾害和海洋气象重点实验室。完善海洋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和海洋天气发布系统,认真落实《
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加强对台风、海雾等海洋灾害形成机理和预报方法的研究,为海上运输、海洋捕捞、滩涂养殖等提供及时的气象服务。加快青岛奥帆赛及第十一届全运会气象服务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的现场气象服务保障机制。
(五)积极开展交通、旅游气象服务。建立内河和海上航运、高速公路、省内旅游景点等专业气象监测网和灾害预警系统,随时收集并提供湖区、道路、旅游景点、近海海面的天气实况服务。加强精细化天气预报的研究,不断提高区域气象预报的准确率。开展高速公路道路结冰、降雪、大雾和能见度预报服务,开展湖区、近海海面的大风、大雾预报服务,开展旅游景点的晴雨预报服务。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高速公路气象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强城市和公共卫生气象服务。加强气象与城市管理、环保、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建立高效灵活的合作机制和畅通的气象信息传输渠道。按照平均间距5公里的布站原则,建成城市群高密度立体自动气象监测网,实现对城市易发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积极开展对城市交通、城市建设、城市能源、城区空气污染以及可能引发的城市积涝、高温、扬尘、雷电等灾害的研究,构建城市气象服务系统、城市生态环境预估系统和城市重点工程气象服务决策咨询系统。积极开展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疾病发生规律、病理影响机理的综合研究,建立气象环境变化对疾病发生发展影响的业务服务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优质气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