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对2006年旱灾严重区县种植秋洋芋实行补贴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对2006年旱灾严重区县种植秋洋芋实行补贴的通知
(渝财农[2006]203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局、农业局:

  今年我市遭受的干旱灾害,严重影响了我市粮食生产,为贯彻落实全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组织抗旱救灾,大力发展晚秋生产,努力实现全年粮食稳产的目标,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06年旱灾严重的区县(自治县、市)种植秋洋芋实行直接补贴。为做好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根据各区县(自治县、市)上报灾情和市农业局抗旱工作组实地调查掌握的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受旱灾相对严重的开县、梁平、忠县、云阳、南川、垫江、丰都、涪陵、巫溪、铜梁、万州、黔江、彭水、长寿、潼南、巫山、武隆、合川、奉节、大足、渝北、城口等22个区县(自治县、市)种植秋洋芋实行补贴,全市计划补贴种植面积30万亩。

  二、补贴标准

  各区县(自治县、市)按照市下达的补贴计划面积,每亩补贴22元,其中直接补贴秋洋芋种植农户20元,对农技部门(含基层农技体系)开展秋洋芋生产技术培训、指导每亩补贴2元。如秋洋芋种植面积超过市下达补贴计划面积,其超过部分由各区县(自治县、市)自筹资金解决。各区县(自治县、市)秋洋芋种植面积及补贴资金计划详见《2006年抗旱救灾种植秋洋芋补贴资金计划表》(附件1)。

  三、资金拨付

  本次补贴将依照我市种粮直补办法实施。市财政随文下达相关区县(自治县、市)补贴资金计划,并预拨50%补贴资金。市财政将根据区县(自治县、市)财政上报《种植秋洋芋直补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补贴数,审核后按计划内的实际数下达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其余部分补贴资金。

  四、补贴兑现

  2006年9月中旬,实施补贴区县(自治县、市)农户可到所在镇(乡)政府申报登记秋洋芋实际种植面积。镇(乡)政府应在今年10月中旬前有效核实农户申报情况,并将结果以村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公示3-5天,无误后将《种植秋洋芋财政资金直接补助农户清册表》(附件3)于今年11月中旬前报送区县(自治县、市)财政部门审核。区县(自治县、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根据财政资金直补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委托代发金融机构,直接兑现给种植秋洋芋的农户。同时核拨同级农业部门生产技术培训补助。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