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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扬尘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扬尘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6〕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石家庄市扬尘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八月九日

石家庄市扬尘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省会大气环境质量,控制扬尘、粉尘污染,依据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点状监督、量化管理、减量排放”为主要管理手段,以创建环保模范城为主线,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认真落实年初制定的《石家庄市2006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防尘措施,搞好大气污染控制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裸露地面尘的治理

  1学校裸露地面的治理。学校裸露操场改为塑胶跑道,操场中央种植草坪,操场周围采取绿化、硬化措施。在改造完成前,对裸露地面采取洒水压尘措施,每天最低洒水2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政府。

  2街道两侧裸露地面的治理。街道裸露地面采取硬化措施,街道两侧采取硬化、绿化措施。绿化带培土要低于路牙高度。改造完善主干道的树坑,增加覆盖塑胶网或碎石子。对较大的城市空间地面必须有植被覆盖;乔木下的裸露地面采取软、硬覆盖,即铺设便道砖或铺设草皮、树皮碎屑、碎石子、鹅卵石、带孔地砖等。

  以上工作,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市区街道两侧及其它裸露地面开展调查,尽快确定不同裸露地面所采取的绿化、硬化措施,将没有纳入今年绿化、硬化计划的裸露地面也列入今年的工作中一并考虑。各区政府、园林、城管、建设等部门按分工各负其责,市、区财政尽快落实专项资金,保证此项工作高标准按时完成。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园林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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