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建筑节能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是:全面推进禁止实心粘土砖、限制空心粘土制品的生产和使用,大力发展各类优质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和应用;各类新建居住建筑、所有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其它建筑(含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生产性项目等),必须按国家、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设计和建设。具体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是:至2006年底,无锡市区、江阴、宜兴城区力争在巩固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基础上,所有屋面、围墙和临时建筑禁止使用粘土制品,非砌体结构内隔墙禁止设计、使用粘土制品,各类建筑外墙和砌体结构内隔墙限制设计使用粘土制品,并全部符合国家、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50%的要求;全市所有乡镇全部实现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的目标。到2010年底,全市城区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比例要达到80%以上,部分建筑达到节能65%的标准;全市所有乡镇基本达到无锡市区、江阴、宜兴城区2006年的目标要求。
各级政府要将上述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各级经贸、建设、国土等职能部门,特别是墙改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细化工作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总体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落实重点和措施,推进墙材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
(一)加大“禁实限粘”力度。无锡市区、江阴、宜兴城区在已经全面实现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的基础上,要继续巩固“禁实”成果,预防回潮和反弹;所有新建项目都必须严格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要严格按照省建设厅的《技术公告》要求:砌体结构建筑内隔墙限制设计、使用粘土制品,其它各类建筑内隔墙禁止设计、使用粘土制品,鼓励使用各类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对已达到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目标的乡镇,要继续巩固,防止反弹。对尚未达标的乡镇,有关市(县)、区职能部门要尽早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2006年无锡全市所有乡镇实现“禁实”目标,并逐步使“禁实限粘”工作与无锡市区接轨。
(二)加快发展和推广应用各类新型墙体材料。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扶持和发展一批非粘土新墙材生产企业,要结合无锡地区特点,充分利用无锡当地资源优势,重点扶持一批优质、非粘土、高掺量工业废渣的新墙材产品。要利用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利用非粘土资源和其它废弃物资源生产科技含量高、产品质量优的新型墙体材料。凡利用非粘土资源和其它废弃物资源的新型墙体材料项目,其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
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都要帮助企业办理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要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的监督管理,实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制度,逐步淘汰作坊式、小规模、质量无保证的墙材生产企业,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健康、有序地发展。新建各类居住建筑(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乡镇小城镇建设等)、公共建筑、其它政府财政投资的生产性项目建筑以及各类园区的居住建筑、生产性项目建筑等,均要采用经有关部门认定备案的新型墙体材料,确保各类建筑工程墙体材料的质量,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省有关墙改基金的规定比例返退。同时,还要按照国家、省在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方面的技术规范、施工图集、操作工法等进行培训和宣传,进一步完善设计、施工、验收的标准化体系建设,从而在政策上、经济上、技术上引导建设单位广泛使用各类新型墙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