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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6〕125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
(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 2006年7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实施建筑节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130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墙材革新和节能建筑的全面推广,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和发展循环经济,有效保护耕地、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结合无锡建设山水名城、绿色城市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得到快速推进,2005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已占墙材总产量的89.7%,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应用比例达96%,分别比2000年提高55.5和42个百分点;无锡市区、江阴、宜兴城区和大部分乡镇已基本实现了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目标,全市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工作已有良好的开端。但是,目前全市建筑应用的墙体材料仍以粘土制品为主,全市粘土类砖瓦窑厂仍有80多家,占地6500多亩,年生产粘土类制品10多亿标砖,每年需耗用粘土资源近300万立方米,消耗能源8万多吨标煤,大量的能耗加剧了我市能源供求矛盾,制约了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全市既有各类建筑所用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7%左右,全面推广各类新建项目的节能建筑和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显得尤为重要。
  二、明确任务要求,落实工作目标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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