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系统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一些基础业务系统得到强化和完善,“现代化支付系统”、“国家金库管理系统(TBS)”、“中央会计核算系统(ABS)”、“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帐户信息管理系统”、“个人征信系统”等涉及资金结算、信用管理的重要业务系统相继建成并日趋完善,对提高支付结算效率、规范企业帐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联网开通了北京、天津、廊坊三方票据清分系统,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银行卡发展成绩巨大。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已经完成,用卡环境不断改善。截至2005年底,北京地区累计发行银行卡5413.75万张,比“九五”末期增长了3.5倍;全市刷卡交易金额累计达1443.18亿元,比“九五”末期增长了近80倍,占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9.7%,比“九五”末期提高了42.7个百分点。
(六)金融业发展环境继续得到改善。
2005年,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海淀区、西城区和朝阳区也分别出台了促进本区金融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
作为金融业发展载体的城市功能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各个功能区都制定了发展规划,功能定位和发展思路更加清晰明确。金融街地区的软硬件环境日趋完善,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及金融机构总部聚集地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集聚国内金融资源的功能进一步强化;中央商务区汇集了北京地区80%以上的外资银行类机构,已经成为北京金融业与国际金融业接轨以及引入外资金融资源的核心功能区;海淀区设立了金融走廊,积极推动金融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加快。市工商局牵头建立了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出台了《
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人民银行积极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辖内所有银行联网入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初步建立;信用中介机构得到初步发展,基本形成了征信公司、信用评级公司、信用担保机构等多个层次的信用中介服务体系。
(七)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法治框架日趋完善。
金融分业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强化。2003年10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挂牌成立,负责对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存款类金融机构在京分支机构进行监管;2004年初,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办事处、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办事处分别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金融法规规章得到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北京银监局搭建了辖内银行业法律事务信息交流平台,累计出台各种规章制度近百项;北京保监局在保险业务规范、投保人利益保护等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北京证监局梳理了证券期货监管工作规程,进一步提高了市场的规范化程度。
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初步建立。2003年,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和北京保监局建立了北京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北京金融业的监管水平。
金融业行业自律能力有新的提高。2004年北京上市公司协会成立,与北京证券业协会、北京期货商会共同构成了证券期货业的自律监管体系。
二、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北京金融业仍然处于传统金融业向现代金融业转型时期,金融业推动金融资本向产业资本转化的效率还不高,金融资源优势还难以有效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在结构、质量、效益等方面,与北京率先实现现代化的需要相比,与首都经济、区域经济以及全国经济发展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结构不完善。
金融市场结构发育不均衡。有形交易市场缺位,风险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发育不足,信贷二级交易市场、房地产金融市场等新的市场形态发育迟缓,市场细分步伐慢,市场层次单一。
金融组织结构不健全。为中低端客户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力量薄弱,企业年金、社保基金等新的机构投资者仍处在发展初期,金融资讯、金融信用管理、现代投资银行等高端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有待发展。
融资结构失衡较为严重。直接融资发展缓慢,间接融资比重过高,经济增长依然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信贷推动特征。同时直接融资结构中股票融资规模较大,债券融资比例过低。
金融产品和业务结构不合理,经营同构化现象较为严重。银行业务集中度过高,主要依赖存贷款业务,贷款业务又主要集中于少数大客户,中间业务发展不足;证券公司之间存在过度竞争,业务主要集中于经纪、自营、资产管理、承销等方面;保险险种结构发展不均衡,主要集中于寿险和普通产险,单一险种规模过大,责任险、信用险、保证险等发展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