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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一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证券经营机构也有较大发展。截至2005年末,北京地区共有证券公司总公司14家,分公司2家,证券营业部171家,证券服务部14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家,管理证券投资基金42支;期货经纪公司20家,期货营业部26家。此外,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也逐渐发展壮大起来。
  辖内其他金融机构发展迅速。大众汽车金融公司、丰田汽车金融公司和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金融公司相继在京成立。
  (二)金融市场交易规模继续扩大。
  银行信贷市场规模增长迅猛。截至2005年末,北京辖内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28970亿元,比“九五”期末增长了1.53倍,其中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6785.9亿元,比“九五”期末增长了1.7倍,占全国市场份额的8.9%,比“九五”期末提高了1.1个百分点。北京辖内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5335.5亿元,比“九五”期末增长了1.42倍,其中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13834.5 亿元,比“九五”期末增长了1.3倍,占全国市场份额的7.1%,比“九五”期末提高了1.1个百分点。
  货币市场交易活跃。2005年,北京辖内商业银行累计拆入和拆出额分别为1571.96和1579.34亿元;累计债券正回购和逆回购分别成交7261.18和4043.87亿元;累计买入和卖出现券828.93和973.22亿元。北京地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增加到103家,交易额也有很大增长。
  股票和债券市场稳步发展。北京地区上市公司由“九五”末期的65家增加到2005年末的116家,截至2005年末累计上市融资3331亿元,比“九五”末期增加了2374亿元;2005年在京企业当年共发行企业债券340亿元,截至2005年末地方企业累计发行企业债券110亿元,比“九五”末期增加85亿元。2005年证券市场各类证券成交额9322.5亿元,其中股票成交额4343.7亿元,国债成交额305.4亿元,基金成交额91.3亿元。
  保险市场发展迅猛。2005年北京地区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97.7亿元,比“九五”末期增长了4.3倍,年均增长37.7%。其中,财产险市场保费收入67.1亿元,人身险市场保费收入430.7亿元,分别较“九五”末期增长了1.1倍和5.8倍。保险深度达到7.4%,保险密度3293元,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金融改革和创新步伐加快,金融服务品质进一步提高。
  稳步推进金融改革,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农村金融改革获得突破,改制设立了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实现了由合作制向股份制的历史性转变。原北京商业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后更名为北京银行,经改制和重组后资本充足率明显提高。成立了区域金融稳定评估分析小组,加强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和评估。认真做好被关闭金融机构的破产清算工作,努力维护首都金融体系稳定。各金融机构规范落实国家金融改革政策,加强新形势下的金融创新,过度依赖存贷款利差的盈利模式有很大改观,2005年辖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比2003年增长了60.3%。
  金融创新品种的研发力度加大。从负债方管理上看,储蓄替代型产品不断出现,例如货币市场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万能险、各种企业和个人理财服务以及信托投资计划等品种;从资产方管理上看,逐步出现了多样化的消费信贷品种,以及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处置及信贷二级交易等新的金融产品;从金融产品功能上看,从传统的资金融通型开始向风险管理型、成本锁定型和提高流动性的方向发展。此外,电子化金融产品也蓬勃发展起来。
  在金融服务上,开始向以需求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买方市场转变。银行机构和产品设置更加贴近客户需求;证券经营机构服务品质有了进一步提高;基金业坚持投资与服务并重的经营理念,引进了旨在提高客户服务质量的标准认证体系;保险业的服务手段日趋多样化,保险电子商务也在探索中有了一定发展。
  (四)金融业对外开放取得积极进展。
  2004年12月1日北京市对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成为第14个准许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城市。截至2005年12月末,共有10家外资银行北京分行正式开办了人民币业务。
  外资金融机构在京数量继续增加,种类趋于多元。截至2005年底,北京地区共有外资银行分行25家,支行4家,外资银行类代表处78家。截至2005年末,在京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保险公司达到17家,其中直接在京营业的寿险总公司5家,寿险分公司10家,再保险分公司2家。外资保险机构驻京代表处达到87家。
  外资金融机构在京业务量也达到了一定规模。截至2005年末,外资银行北京分行的营运资金规模达到7.28亿美元,吸收存款20.96亿美元,发放贷款41.99亿美元。外资保险机构保费收入所占份额继续提升,扣除不可比因素,2005年底外资保险机构保费收入达到29.3亿元,市场份额达到9.6%。
  (五)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成效。
  金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得到加强。完善了“北京金融城域网”,发布了《银行信息化通用代码标准》,为各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的信息交换提供了安全、高效的信息高速公路。实现了同城票据交换的网络化,提高了票据交换速度。将网下融资拆借备案由纸质备案改为电子备案。开发了“北京地区保险中介资格语音电话和网络查询系统”,建成了全国第一个“机动车保险风险信息库”,初步实现了全市财产保险公司与交管部门之间的实时信息共享。各金融机构大都设立了研发机构,办公自动化水平和金融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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