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一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京发改〔2006〕1215号 2006年8月7日)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是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和“十一五”时期首都金融业发展需要,由市发展改革委编制完成的。该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市金融业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措施,是全市“十一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一五”时期我市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请全市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推动我市金融业更好地发展。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部分 “十五”期间北京金融业发展回顾
一、发展成就
二、存在问题
第二部分 “十一五”时期北京金融业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环境分析
二、指导思想
三、基本思路
四、发展目标
第三部分 “十一五”时期推动北京金融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措施
一、充分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努力打造和谐金融生态环境
二、大力推动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三、努力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四、推动符合本市特点的资本市场建设
五、积极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和与金融业务密切相关的中介机构,健全金融组织体系
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七、加强农村金融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八、大力推动银行卡的应用发展
九、积极支持地方金融企业发展
十、推动奥运经济与金融经济的融合发展
前 言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首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国家将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资本市场发展,北京金融业也将全面加快改革、创新和发展步伐。实事求是地编制一个具有前瞻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对于北京金融业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批复的《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国家金融体制改革政策的精神,特编制《北京市“十一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本规划在总结分析北京金融业“十五”期间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城市定位、经济发展实际以及金融业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环境,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推动北京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发展目标及重点工作措施。
第一部分 “十五”期间北京金融业发展回顾
“十五”期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北京金融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政策,改革、开放和创新步伐加快,风险防范能力提高,以市场为导向的金融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实现自身平稳快速发展的同时,有力地促进了首都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一、发展成就
“十五”期间,北京金融业保持较快增长,增加值年均增长10.6%,2005年达到793亿元,占第三产业的17.2%。金融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2005年辖内中资金融机构实现利润409亿元,比“九五”期末增长了2倍;2005年末驻京金融监管部门管辖范围内(以下简称“辖内”)中资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为3.28%,比2002年下降了5.58个百分点。
(一)金融组织体系更趋健全。
多元化的银行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京分支机构网络布局更加合理,外资银行在京分行和代表处继续增加,北京银行引入了境外战略投资者,北京农村信用社改制后组建了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数量有所增加。截至2005年末,北京辖内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61家,其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22家。
保险业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呈现多元化、专业化发展格局。相继有3家保险公司完成了股份制改造,3家保险集团公司成功在海外上市,2家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了产寿险分业经营。截至2005年末,北京地区共有保险公司44家,其中产险公司14家,寿险公司28家,外资再保险分公司2家,政策性保险公司营业部1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227家,兼业代理机构580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