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八项重点工作的决定
(锡政发〔2006〕28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深化卫生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但总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综合服务能力不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 号),加快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及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现就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为方向,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宗旨,坚持政府主导,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 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区卫生事业协调、快速、持续发展,为我市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以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为主、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三)总体目标。到2008年,全市建成资源配置优化、服务网络健全、机构布局合理、服务功能完善、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体目标是:2006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成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07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08年,全市建成市民健康信息系统、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诊比例达到40%以上,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