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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一)临空经济区。
  抓住首都国际机场扩建机遇,依托空港工业区、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空港物流基地、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及规划中的国门商务区,积极构建首都临空经济服务集聚区,大力发展航空物流业、会展业、信息服务业和相配套的商业、餐饮、娱乐、休闲等消费性服务业。大力吸引国内外航空企业总部、物流企业总部、航空保险机构和国际会展机构入驻,为临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性服务。
  (二)通州运河综合服务区。
  发挥通州区的区位和交通优势,着眼于承接市区产业和人口的转移,立足改造、整合、盘活现有商业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大型零售商业企业、综合购物中心,加快构建京东商贸中心。利用紧邻CBD、拥有总部经济延伸产业链空间腹地的有利条件,以长安街东延线上的北苑商务区、运河为聚集地,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酒店、写字楼、文化娱乐等设施的建设,创新招商方式,逐步吸引现代商务服务企业在该区域的集聚,为北京东部发展带和京津城镇走廊上的产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构建面向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服务新城格局。
  (三)亦庄产业融合功能区。
  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向综合性产业新城转变,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以信息技术开发应用为基础,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技术创新与软件外包并重,加大对嵌入式软件、中间件和信息安全等领域关键技术的关注和支持,促进软件出口。大力发展会计、评估、法律服务等商务服务,积极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发展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商贸、教育培训、体育休闲、医疗保健等行业,拓展社区服务功能。积极发展总部经济,鼓励世界知名的跨国公司在开发区设立地区性总部和研发机构。
  四、生态旅游休闲带
  包括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昌平区西北部、门头沟区九龙山以西部分、房山区山地部分,是北京的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地,着重发展生态友好的旅游产业。
  (一)西北部历史古迹观光旅游区。
  以八达岭和十三陵及其周围景区为核心,结合颐和园、圆明园、八大处、卧佛寺等历史遗产,发展历史古迹观光旅游。增辟新的专题路线,开展长城、皇家园林等精品旅游路线,积极开拓外地来京游客市场,提高游客满意度,扩大旅游者的选择范围,延长游人在京停留时间。
  (二)西南部文化旅游区。
  以周口店猿人遗址、云居寺、潭柘寺等历史宗教文化景点及卢沟桥抗日战争纪念馆等红色旅游基地为中心,汇合上方山云水洞、石花洞、银狐洞等岩溶山地景观及十渡、灵山自然风景旅游区,加大现代旅游产品开发力度,完善旅游综合服务体系。增强对中远程游客市场的吸引力,有针对性地开发周末度假产品及专项产品,营造区域性消费热点。
  (三)东北部生态旅游度假区。
  结合当地自然资源的特点,围绕云蒙山风景旅游度假区,涵盖雁栖湖、青龙峡、喇叭沟门、京都第一瀑、黑龙潭等自然景区,围绕金海湖旅游度假区,涵盖京东大峡谷、丫鬟山等自然景区,促进旅游产品种类的开发。拓展以金秋采摘节、桃花节为主题的果林采摘生态旅游,加强旅游产品服务质量,提升旅游产品价值,延长游客留驻时间,提高游客重复旅游次数。

第五部分 主要保障措施
  实现“十一五”时期服务业规划目标,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健全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环境,实施品牌战略,培育产业集群,落实好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一、深化改革开放,营造良好环境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按照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对不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废除或修改,研究制定我市服务业放宽市场准入的相关政策,改变服务业部分行业垄断经营严重、透明度低的现状。按市场主体资质和服务标准,逐渐形成公开透明、管理规范、标准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认真落实新公司法在注册资金、出资形式等方面的规定,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服务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向外资开放的领域,全部向民间资本开放。
  (二)深化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
  鼓励外资资本参与我市服务业企业的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提高我市的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促进区域之间的分工与合作,通过产业融合、市场开发和人力培训等多种途径,在金融、物流、教育、科技、旅游等领域开展长期深入的合作。推动京津冀地区服务业的功能互补、协调发展,提升京津冀都市圈整体竞争力。
  (三)完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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