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关于表彰2003-2005年全市农村五件实事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锡政发〔2006〕237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3年以来,全市各级按照“标准高于全省、进度快于全省”的要求,实施了以农村公路建设、农村改水改厕、危旧房改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调整完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五件实事。通过三年的努力,我市农村五件实事工作全部提前超额完成既定目标,其中农村改水改厕、危旧房改造、新型合作医疗、税费改革均是三年任务两年完成。
通过兴办农村五件实事,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减轻了农民负担,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加了“三农”投入,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衷心拥护。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各级各部门在上一轮农村五件实事的基础上,精心组织推动我市新一轮农村五件实事工作,确保各项既定目标顺利完成,市政府决定授予江阴市、锡山区、惠山区、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2003-2005年全市农村五件实事工作优秀组织奖”;授予宜兴市、 滨湖区、新区、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2003-2005年全市农村五件实事工作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