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方案,组织相关部门依照职责综合治理冒黑烟烟囱和扰民餐饮点。
市交委负责组织实施对 500 台公交车、出租车使用清洁燃料改造工作。
市建委负责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
市城管局负责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行为进行管理;加强渣土运输管理,防止污染产生;对违法占道经营的饮食门点、摊点依法进行处罚或取缔;加强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中有关事宜的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冒黑烟烟囱爆破拆除的审批及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中的道路交通畅通。
市工商局负责查处、取缔产生油烟扰民的无照经营户,依法受理和查处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
市质监局负责对在用锅炉等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压力容器坚决予以取缔;做好有关改用清洁能源锅炉设备选型及施工方案的审批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市民政局负责社区社会事务听证会的组织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居民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对象,要按规定为其办理相关低保手续。
市城投公司负责锅炉改用天然气单位燃气增容、管道建设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提高我市人居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各有关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分管领导同志要亲自抓,做到层层有目标、项项有人抓、人人有责任,确保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做得有成效,使人民群众满意。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开辟专题专栏等方式,开展重点报道、连续报道,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保护意识。对支持和配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觉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正面报道力度;对个别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三)完善机制,实施联动。各有关区和有关部门要针对各阶段重点工作,研究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效能;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落实违法案件的移交、移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