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大力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06〕72 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综治办、市公安局拟订的《武汉市大力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工作方案》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四月十一日
武汉市大力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市综治办、市公安局 二00六年四月三日)
根据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关于 2006 年为人民群众办好10件实事的总体部署,为大力推进全市“平安社区”创建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平安武汉”、“和谐武汉”的总体目标,以落实“社区建设 883 行动计划”和“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为契机,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做到社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预防和减少发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一)有条件的社区(小区),推行物业管理、院落式管理,力争覆盖面达到 50% ;
(二)全市技防社区(小区)达三分之一以上;
(三)基层警力得到加强,社区治保组织健全,群防力量进一步巩固发展;
(四)社区入室盗窃、自行车被盗等违法犯罪案件明显减少,火灾等事故明显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增强。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加强“平安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绪!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蔡华章,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崔正军,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孙天文,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孔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建年任副组长,市建委,市民政、规划、房产、城管、财政、信息产业局,市开发办等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同志为成员的市大力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
各区人民政府是“平安社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将“平安社区”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平安社区”创建工作协调机构和工作专班,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考核和督办协调,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