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整改阶段:8月-10月
根据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自查情况和检查组检查情况,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对相关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进一步整治意见,指导各单位全力进行整改,不留死角;要结合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第二届海峡旅游博览会、“9.8”投洽会和“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实际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要在10月1日前把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市旅游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时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迎接省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检查的准备。
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于8月份和10月份组织对有关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3、验收阶段:11月
省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组成3个检查组于11月份赴各设区市检查验收。厦门、泉州、莆田组,组长单位:省林业厅,成员单位:省旅游局、省公安交警总队、省环境保护局、新闻记者。(检查组抵达后将按归口管理职责分成小分队进行检查)
为此,我市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验收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根据省、市旅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市相关部门和区政府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部署“双百”专项整治工作。要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双百”专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报道。
2、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接到本方案后,要将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第二届海峡旅游博览会、“9.8”投洽会和“十一”旅游黄金周等重大活动的旅游安全检查纳入“双百”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制定符合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对本地区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非星级酒店、社会旅馆招待所安全生产的检查和整治责任。
3、市、区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和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一定要把旅游安全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来抓,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从“以人为本”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一起抓,“治标”与“治本”同步进行,全力推进。
4、市、区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应在市政府和省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领导下,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整治和检查工作协调一致,落到实处,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成员单位应及时沟通信息,研究重大问题,转变作风,坚持求真务实,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