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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的通知

  四、工作重点

  (四)继续开展商标保护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整治,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商标侵权案件;重点打击商品交易市场的商标侵权行为,严格市场主办者的管理责任,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责任,对长期销售假冒侵权商品且整治不力的商品交易市场,要责令限期整改,侵权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取缔。

  (五)严厉打击盗版行为。继续贯彻落实《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区域性整治行动方案》,坚决取缔盗版光盘生产线,查处音像制品发行企业、复制生产单位、印刷企业侵权盗版行为;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地区和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严厉查处通过邮政、航空、公路、铁路等渠道运输盗版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清理售卖盗版光盘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打击盗版书刊、教材教辅以及网络侵权盗版等行为;继续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六)加大专利保护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能力与效率,以食品药品、农业及高新技术领域为重点,加强专利权保护;围绕“3?15”、“4?26”开展专利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遏制重复性、群体性专利侵权行为,查处冒充专利、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要从流通环节入手,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积极防范,加强监控,快速处理,坚决打击。

  (七)开展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对侵权行为的风险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检查手段,提高查获侵权货物的能力和效率,切断侵权货物海上流通渠道;完善对出口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定牌加工企业的监管和服务,建立委托方备案制度,帮助企业加强自律和完善内部管理,增强对侵权活动的防范能力。

  (八)开展展会市场“蓝天行动”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强化对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管理,遏制展会期间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增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防止不法分子通过展会组织加工和销售假冒侵权商品。

  五、工作责任

  (九)厦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和法律法规建设;推动建立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搞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督办侵犯知识产权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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