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师培训力度,重点培养一批既有教师资格又有职业资格的“双师型”专业教师。到2010年,中职学校专业课80%以上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其中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达到40%;培养6000名高技能的专业骨干教师和500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高职院校“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达到80%。
四、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十三)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的转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传统的培养模式向就业导向转变,促进职业教育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开展订单培养和定向培养,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改革职业院校评价体系,把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率作为考核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评价标准。
(十四)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推进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建立由行业协会、企业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审核专业和课程设置,指导学校的专业教学工作。按照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原则和强化技能训练的要求,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和技能训练方法,开发校本教材。实施分层次教学,建立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制度。实施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
(十五)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在全省各地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中建立500家职业院校学生校外实习示范基地,以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单纯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制度,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教学、实习以及劳动保护和安全工作,并为实习学生支付合理报酬。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
(十六)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选派工程技术人员到学校兼课,参与学校教学改革。鼓励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建专业、实训基地、研究中心和经济实体,或组建职教集团。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承接企业产品加工,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开展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定。
(十七)加快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步伐。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都应允许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到2010年,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