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闽价费〔2006〕329号 2006年8月8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标准的函》(闽教财[2006]97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有关规定以及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成本的具体情况,经研究,现就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
1、软件高职各专业收费标准:7800元/生.学年;
2、应用英语专业收费标准:65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
6人间收费标准为1250元/生.学年;7人间收费标准为1100元/生.学年;8人间收费标准:950元/生.学年;9人间收费标准:850元/生.学年;10人间收费标准:75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