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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学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学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闽价费〔2006〕328号 2006年8月8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学费标准的函》(闽教财[2006]98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有关规定以及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办学成本的具体情况,经研究,现就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收费标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英语、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学费标准为13600元/生.学年;

  二、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150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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