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险种的性质,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研究制订有关政策性保险业务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加保险。
要充分利用洋山保税港区政策,大力引进再保险公司,推动再保险经纪机构发展,积极营造再保险市场经营环境,发展区域性再保险市场。
三、积极发展“三农”保险,服务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
进一步发挥保险在农业灾害防御和防疫体系中的作用,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不断扩大种植业、养殖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范围。
采取多种方式,开辟多种渠道,充实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完善农业保险巨灾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其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作用。
积极支持农业保险公司结合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拓宽农业保险服务范围,开办特色农业保险、涉农保险和其他农村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要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提供配套保险服务。
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参与农民意外、健康、养老等保险保障,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险公司要积极面向郊区农村居民开发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易懂的保险产品。
四、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功能,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探索和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改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推进发展补充养老保险。积极研究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员工养老保障计划,提高保障水平。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年金业务,积极拓展企业和个人补充养老保险。
继续采取“政府推动,商业运作”的方式,完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机制,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拓展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新领域,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运作效率。
结合“三医”改革,支持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支持保险公司开展管理式医疗保险和第三方管理医疗保险服务,探索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大力推动健康保险发展,适应多层次医疗服务和健康保健需求。
五、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增强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增强运用保险机制进行社会管理的自觉性,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分工合理、互相合作、运作高效的综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
要针对上海人口密集、产业集中、城市综合管理要求高等特点,采取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立法强制等方式,积极推行公众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建筑工程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各类责任保险。推动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以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为重点,在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歌舞娱乐厅、医院、机场、火车站、地铁站、体育场馆、会展地及大型活动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推行公众责任保险。进一步发展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断推出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各类产品责任保险。以医生执业责任保险为重点,逐步发展董事责任保险和会计师、律师、设计师、安全评估等中介机构的执业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