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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治市容、树新风、迎大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3、按照整洁、亮丽、美观的要求,整修、装饰市区临街各类建筑物。专项整治市区商品房遮阳棚;整治立面,抓临街立面装修,对个别户的门、窗进行改造,沿街简陋的民房要“穿衣戴帽”。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城关区、市综合执法局
  4、对拉萨河进行整治,使拉萨河成为群众休闲、娱乐的好场所,成为拉萨市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加大拉萨河的管理力度,严禁向拉萨河倾倒各类垃圾,清理在拉萨河堤乱搭乱盖的违章建(构)筑物。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六)营造氛围。
  1、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市民道德素质。制作、刷新一批公益广告、标语;推进一批活动载体,创建一批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评选表彰文明市民;加强对市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文明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体局。
  2、加强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各旅游景点、各窗口单位、各宾馆饭店的公共卫生管理力度;开展全市性除“四害”统一行动,大力开展经常性的爱国卫生运动。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爱卫会)、城关区
  3、清理各门店陈旧和书写不规范或内容不文明的牌匾、招牌,主要活动场所的门(路)牌要使用藏汉英文字;清除沿街各门店悬挂的条幅及其它影响市容观瞻的宣传物品;对不规范用字进行整顿。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市藏语委办、城关区
  4、认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实行有效管理。同沿街单位、商户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城关区
  5、整顿旅游环境,改善交通咨询服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服务一流的文明景区活动。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当雄县、城关区
  五、方法和步骤
  此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本着“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先宣传后查处;先清理后建章立制”的原则进行。具体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时间为2005年3月底前。主要工作任务:深入调查摸底、掌握市容市貌现状;制订整治工作方案并提交市政府研究;成立领导机构,抽调工作人员;进一步细化工作思路等。
  (二)宣传动员和自查自改阶段。时间为2005年4月初。主要工作任务:召开由自治区政府领导出席,拉萨党、政、军、警、民参加的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围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爱护环境、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市属新闻单位做好向群众宣传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常识的宣传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声势;各单位深入开展环境脏乱差自查自改活动;发动市民及中小学生对全市环境质量进行点评,抨击不文明现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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